




2024年12月30日,為加強和規范對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發布《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管理實施細則》。 其中明確支持范圍:(一)新型儲能產業領域具備較大競爭優勢的鋰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氫儲能/燃料電池、飛輪電池等產品的工程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二)儲能電池用材料、電子元器件、生產工藝裝備等產品的工程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三)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變流器(PCS)及系統集成等產品的工程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四)省委、省政府確定扶持的其他事項。 原則上采用事后獎勵形式,對符合 申報條件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投入的產業化費用(僅限于設備 購置費、配套軟件購置費、設備軟件安裝調試費、研發材料購 置費、自研設備外協加工費、工程樣品測試費,不含稅),按照不超過30%的比例予以支持,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以下為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