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發展和經濟運行部發布關于申報西安市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0.25元/度和0.1元/度補貼資金的通知。 根據文件,按照西咸新區發展改革和商務局《關于申報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0.25元/度和0.10元/度市級補貼資金的通知》工作要求,現開展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報工作。 申報范圍及條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灃西新城范圍內建成投運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019年并網項目按照當年并網時間延續5年統計;延續申領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為全部使用市內企業生產的組件且轉換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項目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灃西新城范圍內建成投運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注:2021年1月之后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受使用市內企業生產組件的限制)。 補貼標準 自項目并網起,給予企業(自然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0.25元/度補貼;給予企業(自然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0.10元/度補貼。 原文如下: 關于申報西安市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0.25元/度和0.1元/度補貼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自然人): 按照西咸新區發展改革和商務局《關于申報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0.25元/度和0.10元/度市級補貼資金的通知》工作要求,現開展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報工作。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灃西新城范圍內建成投運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019年并網項目按照當年并網時間延續5年統計;延續申領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為全部使用市內企業生產的組件且轉換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項目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灃西新城范圍內建成投運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注:2021年1月之后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受使用市內企業生產組件的限制)。 二、補貼標準 自項目并網起,給予企業(自然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0.25元/度補貼;給予企業(自然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0.10元/度補貼。 三、申報所需材料 1.西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 2.采購生產組件、逆變器發票; 3.組件轉換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的相關證明材料; 4.由供電部門蓋章并經企業(自然人)確定的《電量計量單》(2019年并網項目按照當年并網月份延續5年統計); 5.企業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請各申報企業(自然人)認真準備材料,并于2025年10月21日16:00前將紙質資料一式兩份報送至灃西新城管理委員會總部經濟園9號樓1011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發展和經濟運行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