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四川宜賓組織申報2024年度新型儲能項目補助。 對宜賓市內納入四川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且裝機規模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按年度參與電網統一調度,單個項目每年最高補助400萬元。 對2024年以來在宜賓市內新建設投運且裝機規模不低于100千瓦的用戶側儲能項目(鉛蓄項目除外),年利用小時達到100小時,按照裝機規模給予最高100元/千瓦補貼,單個項目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新型儲能項目補助的通知 各縣(區)發改、經信、財政部門,各相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宜賓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度新型儲能項目補助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申報對象須為宜賓市范圍內通過項目驗收且并網運行的新型儲能項目。 (二)新型儲能項目單位(或經項目單位同意的投資主體)為申報主體,申報主體須為依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組織機構,未在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有效期內,涉及項目應符合安全、環保、建設、消防等法律法規。 (三)申報對象在2024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二、申報類別 (一)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項目 1.補助標準 對宜賓市內納入四川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且裝機規模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按年度參與電網統一調度,單個項目每年最高補助400萬元。 2.申報材料 (1)《宜賓市新型儲能項目補助申報表(2024年度)》。 (2)申報主體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項目備案表,竣工、并網驗收材料。 (4)納入四川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的佐證材料。 (5)2024年參與電網統一調度協議,參與調度佐證材料。 注:材料(1)(4)提交原件;材料(2)(3)(5)現場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資料(加蓋公章)。 (二)用戶側儲能項目 1.補助標準 對2024年以來在宜賓市內新建設投運且裝機規模不低于100千瓦的用戶側儲能項目(鉛蓄項目除外),年利用小時達到100小時,按照裝機規模給予最高100元/千瓦補貼,單個項目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2.申報材料 (1)《宜賓市新型儲能項目補助申報表(2024年度)》。 (2)申報主體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項目備案表,竣工、并網驗收材料。 (4)年利用小時數佐證材料。 注:材料(1)(4)提交原件;材料(2)(3)現場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資料(加蓋公章)。 三、申報流程 (一)補助申報。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于2025年3月21日18:00前向新型儲能項目屬地縣(區)發改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二)縣(區)初審。各縣(區)發改部門會同經信部門、電力部門對新型儲能項目進行核查,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理性進行初審,于2025年4月3日18:00前將項目匯總表和項目申報紙質材料報送至市經合新產局。 (三)市級復審。市經合新產局匯總各縣(區)新型儲能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市級復審。 (四)網上公示。按程序評審通過后,對符合條件擬補助的申報主體及補助金額,將在宜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補助兌現。公示無異議后,由市經合新產局向市財政局按程序申請補助資金,統一撥付兌現。 四、注意事項 (一)申報截止日前,所有申報主體必須是存續狀態。 (二)用戶側光伏配儲項目在申報補助時,裝機規模以儲能裝機規模進行測算。 宜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 宜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宜賓市財政局 2025年3月11日